大唐集团公司召开2018年法治工作会议
6月21日,大唐集团公司在总部召开2018年法治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集团公司全面提升阶段“法治大唐”建设工作,明确了逐步赶超阶段法治工作总体思路,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法治重点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陈进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陈飞虎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
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栗宝卿作法治工作报告。
郭祥玉充分肯定了集团公司法治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一是顶层推动,采取了新举措。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大唐”建设注入强大动力。二是法律管理能力实现新提升。加强法律信息化建设,坚持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了法治工作价值创造功能。三是助力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研究,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撑,为“走出去”保驾护航。四是队伍建设实现新跨越。设立独立职能部门,法治工作的组织基础不断夯实。同时,郭祥玉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当前中央企业面临的的形势和挑战,结合现实案例,强调了当前要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一要推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要着力促进依法治理;三要进一步提升法治管理水平;四要着力强化境外风险防范;五要夯实法治工作组织基础。
陈进行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上升到战略高度,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为我们推进依法治企提供了根本遵循。国资委围绕法治央企建设目标,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为我们“法治大唐”建设指明了方向。集团公司始终把法治工作作为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一五八”战略实施以来,“法治大唐”建设取得积极成果,第一责任人抓法治取得明显成效,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充分体现,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显著提升。
陈进行强调,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法治思想是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央企业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企,助力法治社会建设。集团公司转入发展战略新阶段,国内国际发展环境、法治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把“法治大唐”建设提上更加重要的日程抓紧抓实抓好。要围绕逐步赶超目标,持续深化“法治大唐”建设,进一步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各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自查整改。
陈进行强调,集团公司进入发展战略新阶段,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国际业务快速发展,国内国际市场也将更加复杂,资本、技术等领域合作会更加活跃,涉法问题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复合性新特征,法律风险涉及领域、表现形态、发生频率及其防控难度都会不断增加,防控任务非常艰巨。必须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把着力点放在事前、事中,加强制度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案件处置工作,严控各类法律风险。
陈进行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化“法治大唐”建设,任重道远、使命光荣,需要法律战线的同志们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也需要集团公司和各级企业领导人员亲力亲为、率先垂范。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广大员工要紧紧围绕“法治大唐”建设目标,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力争法治工作有新作为、新突破,实现“法治大唐”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提速建设国际一流能源集团保驾护航。
陈飞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全面从严治企的政治站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二要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全面加强法治体系建设,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主体责任。三要抓好落实。系统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加强法治建设的具体工作措施,以完善法治工作体系和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为重点,把“法治大唐”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会上,湖南分公司、山东公司就推进法治建设作典型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及依法治企联络员,全体法务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及基层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法律工作分管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全体法务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